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
在公共资源交易治理中的应用
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助力串标治理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串标行为往往有迹可循,如:潜在投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查且已购买招标文件,甚至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通过在交易平台环节将保函申请直接与招投标项目关联,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作为线索痕迹追溯途径,能够有效解决串标取证难的问题。
借助信息技术,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还有助于串标可疑性分析的开展:以工保科技的电子保函平台为例,通过使用数据实时同步和数据处理技术获取业务特征数据,而后采用图计算技术对企业投、中标信息进行关系建模,并基于Apriori、Louvain等算法构建社区模型,平台可以对嫌疑企业排查定位,为串标稽查提供支持。
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采用的企业基本户支付方式,也可以增加围标串标的难度:投标人为电子保函缴费时,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基于缴费帐号信息,同时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人备案基本户信息进行在线自动对比,能够从源头杜绝非法投标。
另外通过区块链技术将电子保函上链,可以完整、不可篡改地记录价值转移(交易)的全过程,形成不依赖中心组织和现有规则的数据信任关系,便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监督,强化围标串标治理。
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助力职能分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提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明确交易、服务、监管等各子系统的功能定位。在投标担保环节,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也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相互分离的重要一环。
首先通过在交易环节将保函申请、使用、监督与招投标项目关联,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可承担投标担保的服务与监管工作。如在《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的通知中》(益公管办〔2020〕3号),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明确由保险保证保函平台、银行保函平台、担保保函平台等第三方平台负责电子保函平台的日常运行、协调担保责任的落实。
其次围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和行政监管的职能定位,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可实现以电子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支撑主管部门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亦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与优势,对电子保函交易活动进行动态监测,辅助监管部门开展进场交易活动情况统计与分析、交易场所内违法违纪问题揭露与查处。
在此基础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逐步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助力综合监管
正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所强调,应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
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能够对接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等电子交易系统,全方位嵌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有助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担保环节解决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不统一的问题。这有利于在行业监管的基础之上加强权力制衡机制,从而构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新模式。
与此同时,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动态监测等先进信息技术,能够多维提炼数据、分析电子保函交易特征,并通过数据统汇,方便监管部门依痕查处相关违规案件,逐步实现“互联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