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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 关于政府采购,国务院印发“三年行动方案”!
2024-07-19 18:12:13           点击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了3方面9项重点任务。

  一是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2.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

  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开展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推进省级以下争议处理向省级集中。

  3.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

  升级改造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协同监管。

  二是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

  1.法规建设

  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制度建设

  逐步构建覆盖需求管理、信息公开、采购方式、合同履约、救济机制等系统完备、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3.标准建设

  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类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和政府采购标准文本。

  三是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

  1.支持科技创新

  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中小企业“政采贷”,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3.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出台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行动方案》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落实本方案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结合我国国情实际,对接政府采购国际规则,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健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

  二

  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财政部牵头组织,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二)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

  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公开受理投诉的电话、地址及投诉书范本,做到“有诉必应”。对投诉中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开展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在业务规范、风险防控、处理口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范例,推进省级以下争议处理向省级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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