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采用“双随机”方式招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和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抽取过程应当视频直播。现场抽取应当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器具进行,一般不采用电子分配方式。
同类别中投标人所投标段应当按照标段顺序以数量均衡的原则确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应当分配到不同标段。
评标基准价应当按照开标现场抽取的方法计算,除计算错误外,不因第二信封评审否决投标而改变。
第三十三条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相关规定合理选择评标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推荐采用合理低价法,鼓励探索应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除含有技术特别复杂特大桥梁或特长隧道外,一般不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管线拆改移、电力迁改和河道防护等工程,可以按照相应行业管理规定选择评标办法。
对于供应充足、潜在投标人竞争比较激烈的招标项目,招标人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判断“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标准和评标委员会的处理程序。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合规管理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进行重点核查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和评标委员会的处理方式。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内或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交通运输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载明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资质、业绩、信誉以及人员资格等内容在相应政府网站进行查询,审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附加的其他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辅助评标结果做出认定,不得直接将辅助评标结果作为评标结论。
第三十六条 实行暗标评审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随机排序、编码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标委员会完成打分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汇总得分。
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其他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标记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第三十八条 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和准确答复。
第三十九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将招标结果报告通过行业监督平台报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信用评价标准,将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和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等发生的不良行为信息及时报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