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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 6月1日起,评标终身负责、必须电子招投标!
2025-05-16 18:00:15           点击数:
新政 | 6月1日起,评标终身负责、必须电子招投标!
日前,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本意见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依法保障评标专家独立开展评标,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

 

一经批准,招标人不得随意改变招标方式,确需改变招标方式的,应报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各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算应同步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以下为《意见》原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健康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全市一盘棋,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设计,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推动全市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助力打响“温暖营商”品牌,为温州全力冲刺“双万”城市、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权责明晰、上下一体。完善“政府领导、发改牵头、行业监管、纪委监督、平台支撑”管理机制,构建“条抓块统、边界清晰、权责一体”工作体系,统一全市招标投标监管体制。

——坚持创新驱动、增值服务。推动招标投标领域制度、技术创新实践,优化招标投标流程机制,促进招标投标活动数字化、智能化和便捷化,满足市场需求,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高效联动、协同共治。聚焦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传递、会商研判、联合执法,构建招标投标治理长效机制。

 

二、厘清职责权属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并推动落实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统筹协调招标投标重大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相关工作。市政务服务局负责指导、监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对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操作流程拟订与实施。经信、资规、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能源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对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包括:落实好省级有关部门监管要求,按权限受理市本级监管的招标项目,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管;监督招标人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以及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和考评;监督开标和评标过程、接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处理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和招标投标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等工作;调查处置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的预警信息,做出相应行政处理决定并反馈;根据职责分工受理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按程序办理并向移送部门反馈处罚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办理招投标案件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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