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中标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自完成定标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审查结果;
2.入围投标人名单;
3.评标结果;
4.注册人员信息核对情况;
5.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6.定标候选人的综合得分(如有);
7.中标候选人名单;
8.定标结果(推荐的中标人);
9.报价评审参数K值的随机抽取区间(施工招标项目)及抽取的K值或报价评审标准(勘察、设计、竞价的监理招标项目);
10.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方式、时限(不少于3日)。
(二)中标结果公布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八、重新定标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组织原定标委员会按原定标方案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