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依法必须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中,其中第七条要求改进投标担保方式:
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鼓励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建议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
此次发改委在应对疫情的紧急通知中强调大力推广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便针对投标保证金电子化应用不足的欠缺,致力于扩大电子保函应用范围,充分发挥其新兴优势。
电子保函作为现金保证金的替代形式,能够实现“投保人、保证人、监管人”三方共赢。其中对于投标企业来讲:
对于投保人而言,一方面其资金成本能够显著降低:相对于需滞留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短则数周、长则数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仅需一次缴纳数额为保证金额1%左右的费用,资金压力相对减少。另一方面,其时间成本也将全面缩减,企业“一次都不用跑”即可在线提交、在线查核,也避免了前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排队缴纳现金保证金可能带来的信息泄露隐患。
至2019年,全国已有数十个城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用了包含三类保函业务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已上线的电子保函系统也发展出三种运行模式:以国有银行电子保函系统为代表的专线直连模式、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代表的自建标准接口模式、以专业技术机构为代表的第三方独立平台模式。其中,前两者属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与各金融机构保函系统对接的“1+N”模式,后一种属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先与第三方平台对接、而后通过第三方平台与各金融机构对接“1+1+N”模式,能够依托专业第三方平台的技术优势升级迭代。
疫情结束终有时,电子保函的发展却不会止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全流程电子化”已势不可挡,《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提出的“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系统,开展物资设备采购和劳务分包”也大力推动建筑交易部分环节的电子化进程,工程保函全面电子化必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