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招投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传统招标模式提出了挑战,需要招标代理机构积极转型应对新局面,促进行业洗牌,优胜劣汰。但对转型成功的招标代理机构来说,电子招投标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减少了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投诉,从而提高了客户满意度,有利于巩固并扩增市场份额。同时提高了采购的透明度,增加了各类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为实现社会的更加公平、正义做出贡献,从而进一步提升招标代理机构的社会形象。
► 节省人力物力,提升服务质量。传统的招标投标中繁杂的基础性、程序性、流程化的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在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后,计算机系统则可以高速、准确完成。
► 信息可追溯查询,强化专业水平。实施电子招投标,由计算机处理结构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更加稳定可靠。招标项目的所有信息都记录在系统中,均可实时在线查询,可实现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资源共享。
► 方便资料存储,实现知识共享。各项招标投标信息无需再到仓库查找,也不易丢失,更有利于企业各项资质维护所需资料的储备,从基础建设上保障企业的稳健发展。电子招标投标的运用有利于隐性知识显性化,促进知识流动性,增强知识共享性,推动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水平整体快速提高。
► 规范操作流程,减少工作失误。电子招投标对于招投标流程管理更加严格,业务人员必须按照设定的流程进行操作,这样可有效减少业务员工作的随意性。
► 实现在线监管,随时纠正错误。电子招投标给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者提供了新的管理手段,增强了管控力度。管理者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可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在线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可及时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亡羊补牢现象。
► 转变和完善监督方式。在传统的纸质招标投标方式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主要靠行政监督,监督方式主要靠查阅纸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资料,多侧重于对招标投标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电子招标投标的实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平台化业务操作,能全面、客观、准确、动态记录招标投标项目交易全过程,相关信息不被篡改、遗漏并可追溯,为有关部门提供了科学、简明、直观的监督管理平台,便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实时在线全面过程监督和事后全面监督,使行政监督得到强化。
► 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对依法必须公开的信息,借助于网络技术,突破地域限制,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信息公开,便于招标投标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真正享有知情权(知情权是有效监督的前提),从而构建行政监督、当事人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督网络,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 促使招标投标主体自律,促进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的实施,可使相关信息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公开,将较好地发挥招标投标主体的自律作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规范。实施电子招标投标能减少人为干预:网上购买标书、网上投标、网上澄清答疑、评委异地远程评标等系统功能的应用,弱化各方对中标结果的人为干扰,减少投标企业行贿的冲动,促进评委评标的独立、公正性。
► 实施电子招标投标能有效防止投标人之间的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分散在各地、互不知晓,在网上与招标人单线联系,使投标人之间的围标串标难以实现。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将通过全国互联互通的招标投标公共服务通过网络体系予以呈现,行政监督人员、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自律意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能力必将大大提升。弄虚作假、腐败交易、违法失信等行为会因为动态开放、透明共享的市场信息、足够充分竞争的交易行为和刚性、规范的交易流程,而得到有效的遏止和约束,招标投标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将取得实质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