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保函,是新时代环境下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迅猛发展的重要产物,主要是指保证人依托先进强大的网络技术,将基于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视为介质,提供于受益人且具有法律效应的一种担保凭证。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加速推进使用电子保函,即以电子保函形式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方式,市场整体评价较好。当然各地在运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潜在风险问题,并积极作出应对措施。这里主要就电子保函在运行方面存在的几种潜在风险情形、解决办法以及电子保函理赔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分析。
保函运行潜在风险情形
一、系统故障问题导致保函无法生成或无法解密
解决办法:拔打第三方平台服务电话解决问题,或联系平台驻场技术维人员在可控的时间内协调解决。
二、招标文件修改导致投保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觖决的办法:系统自动将修改的内容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投保人。
三、项目延期导致投标人信息泄密的问题
投标人购买的保函首先是信息不完整的保函,在开标时间到达时,交易系统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信息以后,才能形成完整的电子保函。项目延期后,如果不及时阻断交易系统在原开标时间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信息,必将造成投标人信息泄露。
解决的办法:发出项目延期公告后,中介代理机构或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及时联系交易系统现场技术员,调整项目信息推送时间,即可解决可能发生的项目信息泄露问题。
四、电子保函生效时间不同导致投标有效期不同形成废标问题
不同的金融机构规定的保函生效起始时间不一样,有的是成生保函即生效,有的是生成保函的第二天开始生效,有的是生成保函后一个月生效,导致有的保函有效期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从而导致形成废标。
解决的办法:由第三方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事先进行约定,不管保函生效的起始时间是哪种形式,保函的有效期均设置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触发理赔的条件
资料清单、赔款流程及附件
触发理赔条件或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串标、围标的情形。
开标以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理赔资料清单
资料清单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出具《不应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况报告书》;
2、投保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函(若有)和中标通知书;
3、索赔申请书;
4、索赔所涉及的投保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5、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投保人(中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