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有价 为交易护航

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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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2024-11-29 17:23:20           点击数:
(十二)优化平台体系建设。完善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枢纽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汇集全省各类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交易信息。强化信息汇集考评,提高交易数据汇集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提升数据质量。优化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各交易平台功能,提升集约化水平。探索交易平台社会化试点,将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原则建设运营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纳入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交易〈采购〉中心)

 

(十三)强化数字技术应用。推动招标投标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融合发展。落实国家移动CA(数字证书)技术标准,逐步实现与全国跨区域数字证书互认,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与招标投标交易编码关联应用。(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交易〈采购〉中心,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十四)优化交易流程。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的要求,不断优化全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电子化交易流程。除涉密项目外,各类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以全流程电子化方式实施。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交易〈采购〉中心,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加强协同高效监管

 

(十五)推动全链条监管。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唯一标识,推动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等行业监管信息系统联通,实现项目前期论证、审批、招标采购、建设管理全流程“一码管理”,提升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能力。完善招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功能,各行政监督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对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交易项目进行在线监管,处理投诉和举报,畅通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监督监管通道。推动省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与各市州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系统对接,实施全省招标投标跨地区、跨层级联动监管。完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线索机制。(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交易〈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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