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有价 为交易护航

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

最新资讯
行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政策
新政 |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2024-11-29 17:23:20           点击数:
三、完善评标定标机制

 

(九)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在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行评定分离改革,对于投资额较大、工艺技术较为复杂的项目推行“资格预审+评定分离”模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注“评定分离”字样。逐步在其他工程领域探索实施评定分离改革。(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交易〈采购〉中心)

 

(十)改进评标方法和机制。分领域完善报价清单合理性分析规则和低于成本价分析规则,为评标委员会甄别不合理投标报价、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提供支撑。逐步扩大房建市政领域暗标评审项目范围,统一投标文件格式、模块化评审内容、随机分配评审顺序,促进评标活动公平公正。(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易〈采购〉中心)

 

(十一)深化远程异地评标改革。推进全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除武汉市外,市(州)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以上、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县(市、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以上、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武汉市要积极探索中心城区与远城区、远城区与远城区,以及与鄂州市、黄石市等地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有序推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与外省市共享优质评标专家资源。探索以席位制为基础的远程异地网络评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易〈采购〉中心)

 

四、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免责声明:凡本⽹站转载的所有的⽂章、图⽚、⾳频视频⽂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所有,本站采⽤的⾮本站原创⽂章及图⽚等内容⽆法⼀⼀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所选内容的⽂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供⼤家浏览,或不应⽆偿使⽤,请及时⽤电⼦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400-052-0013
闽ICP备18023465号闽公网安备350105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