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在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行评定分离改革,对于投资额较大、工艺技术较为复杂的项目推行“资格预审+评定分离”模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注“评定分离”字样。逐步在其他工程领域探索实施评定分离改革。(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交易〈采购〉中心)
(十)改进评标方法和机制。分领域完善报价清单合理性分析规则和低于成本价分析规则,为评标委员会甄别不合理投标报价、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提供支撑。逐步扩大房建市政领域暗标评审项目范围,统一投标文件格式、模块化评审内容、随机分配评审顺序,促进评标活动公平公正。(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易〈采购〉中心)
(十一)深化远程异地评标改革。推进全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除武汉市外,市(州)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以上、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县(市、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以上、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武汉市要积极探索中心城区与远城区、远城区与远城区,以及与鄂州市、黄石市等地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有序推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与外省市共享优质评标专家资源。探索以席位制为基础的远程异地网络评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易〈采购〉中心)
四、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