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观点:如果影响竞争,招标无效,应当重新招标
该招标文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未找到关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请注意《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关于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规定。如果要求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实质性影响中标结果,则应当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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