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方法是竞争性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明确采购需求之后,要求所有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最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即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5.评审侧重不同
(1)公开招标(一般情况下)和竞争性谈判最主要考虑的是“价格”。虽然公开招标的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占一定的分数比例,能够对价格的影响做到一定程度上的中和,但在实践中,往往低价更容易中标;
(2)竞争性磋商主要看的则是“综合指标”。在第一阶段的磋商中,可以更明确采购需求,使供应商相应更符合项目实际。而在最终报价中,采取的也是综合打分。更是对供应商综合能力的一个判断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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