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全省或全国统一的范本,并在招标过程中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七个不准”要求。
四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
五是强调严控暂估价。针对招标中暂估价设置不合理的情况,强调招标人应严格控制暂估价比例,暂估价设定应有充分的理由及依据。
六是评标结果出现重大偏差情形的处置。评标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招标人可邀请原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评标报告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形成书面审查确认报告。
(三)严格规范投标行为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情况、行贿犯罪情况、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况、重特大安全质量事故情况等相关情况,视作投标弄虚作假。
(四)打好行业监管组合拳
一是规范投诉处理。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的流程和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