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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丨采购人不得另行确定内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2022-12-23 16:55:30           点击数:

三、依法依规管理采购过程
(一)严格采购信息发布审核。采购人应当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强化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审查工作,既要依法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又要严格执行涉密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再进行审前公示。
(二)加强采购项目过程管理。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但《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由采购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为委托代理而转移采购人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依法编制或确认采购文件,并对招标采购文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依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委托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原则上为本单位人员。
(三)优化网上商城采购管理。网上商城是为采购人提供的日常零星采购服务平台,鼓励采购人使用,采购人应当加强市场调研和价格对比,对网上商城商品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发现网上商城商品价格高于其它平台或商家的,可按照满足需求、低价优先原则从网上商城外采购。财政部门不得脱离工作实际强制采购人从网上商城采购,采购人不得脱离市场情况一味强调从网上商城采购。
四、依法妥善处理采购纠纷
(一)及时答复询问和质疑。采购人应当健全政府采购询问、质疑答复机制,加强与质疑供应商的沟通,把好争议处理第一关。认真倾听供应商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尽量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针对质疑问题认真研究,答复有理有据,避免激化矛盾。
(二)配合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在财政部门依法开展投诉调查或实施监督检查时,采购人应当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调查工作,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一年内多次出现供应商投诉举报的采购人,财政部门可书面发函督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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