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文本》等6个采购文本,涉及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综合评分法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公开招标6方面内容。
其中,《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单一来源采购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指出,在实物样品方面,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单一来源采购样品;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按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样品制作、提交及退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单一来源采购程序方面,在单一来源采购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单一来源采购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包号)完成项目签到工作。同时,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使用加密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单一来源采购大厅”,通过互联网准时参加在线单一来源采购,并实时在线通过直播关注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单一来源采购过程和单一来源采购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强调,在磋商程序方面,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磋商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标段)完成项目签到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磋商大厅”,通过互联网准时参加在线磋商,并实时在线通过直播关注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在综合评议方面,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最后报价中,报价(评审价)最低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重×100。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竞争性谈判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明确,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方面,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谈判,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在最后报价方面,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第二章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为2家)的,谈判活动终止。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询价通知书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指出,在响应文件澄清方面,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询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相应规定修正,具体为:响应文件中询价最终报价以询价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询价最终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2.3条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