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质量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明确勘察设计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内控机制,确保企业质量岗位责任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落实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责任,完善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处罚机制,依法依规对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罚。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推进勘察质量监管信息化,落实影像留存、实时上传数据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勘察质量过程和结果监管。全面推进设计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政府设计质量监管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勘察设计质量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
持续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强化施工图审查监管作用,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责任。加大施工图审查信息公开力度,为政府监管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完善施工图联合审查机制。聚焦结构、消防等安全审查,提高审查效率效能。推进施工图审查数字化、智能化,扩大人工智能审图试点范围,逐步推广BIM审图。
鼓励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保险相关研究,研发满足行业和市场需要的险种。研究个人与企业风险分担模式,科学界定个人和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提升从业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逐步建立由最终用户潜在质量缺陷保险、勘察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等构成的勘察设计质量保险体系,发挥保险等金融工具对提升勘察设计质量的促进作用。
全面树立因地制宜、低碳发展、清洁生产、文化传承的绿色发展理念,倡导“被动式技术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设计原则,优化功能空间布局,充分发掘场地空间、工程本体与设备在节约资源方面的潜力。倡导有效利用地域自然条件,尊重城市肌理、产业特征和地域风貌,实现建筑布局、工艺布局、交通组织、场地环境、场地设施和管网的合理设计,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设计,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强化绿色建筑设计方案技术论证,发挥设计在工程价值链上的引领作用。推动绿色建筑设计理念、方法、应用技术创新,形成涵盖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强化住宅健康性能设计,提升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设计水平。加强建筑碳排放计算,充分考虑建材生产、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碳减排。探索建立绿色建筑设计、评估、反馈机制,促进设计技术不断迭代优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倡导绿色勘察理念,鼓励对岩土工程工艺、工法进行创新,加强勘察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强化勘察工作全过程服务,重视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加强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分析,提高地基基础方案建议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勘察数据准确性,减少因勘察原因产生的重大变更,节约工期和造价。
鼓励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与设备产品研发创新,持续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研究既有建筑最大化利用等城市更新关键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建筑电气化等建筑低碳关键技术,合理利用浅层地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余热资源,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技术。鼓励绿色建材、低碳技术等在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