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完善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更加重视注册执业人员对于施工、监理、运营、维护等产业链后端环节把控能力,补齐能力短板。引导和支持勘察设计企业加大对注册执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增加注册执业人员数量,提升注册执业人员质量。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规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
大力倡导专业、公正、负责、诚信的职业精神,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加强注册执业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继续教育,特别重视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和青年骨干的职业教育,激发职业价值感和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引导,促进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从业行为提供指引和依据。
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形成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合力。树立“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理念,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激发行业协会、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性,统筹协调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创新。
完善勘察设计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修订,完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引领作用提供法治基础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