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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 财政部推出全新政府采购方式,6月1日起施行!
2024-05-10 17:41:45           点击数:

  第四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中国境内,是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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