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有价 为交易护航
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
第四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中国境内,是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