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细则在整个评分标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评分标准的核心内容,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减少评委的自由裁量权。评分标准不能量化的,应建议采购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特殊条件不宜作为加分项。
六、给予中小企业6%价格扣除
在采购文件中要执行国家规定,(政府采购)体现国家政策。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投标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评分标准中对供应商的业绩分值要求不应过高,不能出现同一业绩反复给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