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首先区分承包人违约性质,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因根本违约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合同法定解除条件,发包人解除合同属形成权,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生效,如属一般违约也分两种情形,第一种:一般违约构成双方合同约定的约定解除条件,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种:一般违约不构成约定解除条件,此时要么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后解除,要么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
其次,因双方解除台同的,发包人可以就未完工程直接发包给原招标活动中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招标文件对因工程量工作内容变更无约定,此时属新要约,第二中标候选人有权拒绝承诺。如有约定,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拒绝。
答: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属于条例规定的情形,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果属工程类项目,可以参考十部委30号令第58条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