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2评定分离新政的发布,全国各市也开始逐渐响应相关政策,发布修改项目“评定分离”细则的相关征求意见。在意见中我们发现“逐轮票决法”这一个建议,作为定标的方法推荐。那么什么是“逐轮票决法”呢?赶紧和“51中标了”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逐轮票决法: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产生的相关办法。
注释:逐轮票决可以采用逐轮择优推荐,也可以采用逐轮淘汰后推荐。票决排名可以采取投票计分法(参考“直接票决定标”相关表述,N 取值应与逐轮推荐数量相同),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逐轮票决过程中,单轮出现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推荐的,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可以均进入下一轮票决,也可以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进入下一轮的候选人,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逐轮票决”里的第二轮投票是否仍按原定标因素再评一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每轮票决的定标因素和分值,可以每轮票决使用不同的定标因素和分值,也可以每轮票决使用相同的定标因素和分值。每轮票决使用相同的定标因素和分值时,都必须按照原定标因素重新评审(定标候选人被筛选淘汰后,定标因素的排位可能发生变化,继而影响最终分数)。
2.应如何理解“简单多数”原则?
“简单多数”原则是指在若干个候选人中得票最多者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