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时度势,明确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目标
一是要实现招标投标全过程网上运行;二是要实现招标投标文档全面标准化和电子化;三是要实现招标投标领域诚信信息共享;四是要实现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全程CA认证和电子签章。
(二)因地制宜,提出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要求
1.网上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招标人(代理机构)通过网上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项。
如,招标项目登记,初步发包方案备案,委托代理合同备案,名单录入,编制招标公告,招标(资审、答疑)文件在线制作,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开评标场地、时间预约,确定招标人评委,专家抽取申请,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打印,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合同备案,电子文件归档等。
(2)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项。
如,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下载,网上投标,在线开标。
(3)评标模块实现相应功能。
如,完成投标单位解密,项目开标唱标,评标参数确认,商务标评标子系统,技术标评标子系统,评标报告生成及电子签名盖章。
2.招标投标领域共享诚信信息数据库
招标投标领域诚信信息数据库是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招标投标、电子评标、诚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来源,是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建立市场联动机制的有效手段。按照使用对象来分,信息数据库可分为投标人信息数据库、招标代理企业信息数据库和评标专家信息数据库。
投标人信息数据库实现共享:企业基本(资质)信息,获奖、处罚等信用信息,业绩数据库,在建工程信息等。
招标代理机构企业信息数据库实现共享:企业基本(资质)信息、专职人员信息、业绩数据库(含项目评价),获奖、处罚(含不良行为记分)等信用信息。
招标投标领域共享诚信信息数据库建设按照省、市同步建设的原则进行。省相关部门负责建设省级诚信信息数据库,用于全省企业、个人招标投标相关信息的汇总和交换。各州地市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地市级(州)诚信信息库,数据库结构应当与省数据库一致。已建立诚信数据库的地区应当按照诚信库的统一标准进行数据结构调整,以实现省、市数据的实时同步。
网上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工程业绩、奖励处罚、不良行为等信息,原则上以全省招标投标领域共享诚信信息库中的数据为准,日常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再要求投标人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3.CA身份安全认证系统
凡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均需办理CA加密锁。在网上招标投标全流程的主要环节,都应当使用CA认证、电子签章和CA加密技术,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安全、保密、不可篡改。
4.标准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标准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应当具备相应功能,接收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登陆诚信数据库制作综合标(资信、业绩等内容)文件,并对其进行标准化转换,加盖电子签章,进行文件合并和CA加密,形成最终的标准投标文件。最终生成的投标文件具备两种格式,一种是加密的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开标前网上投标;另一种是未加密文件,用于自行刻录光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随投标文件正本现场提交,在网络不通无法上传或解密不成功的时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