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是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由采购人依据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审,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的一种方式。资格预审的法律意义在于,采购人以合法的程序和条件限制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进一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资格预审是采购程序中的一个独立环节,适用于除单一来源采购外的任何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的方法有哪些?
实践中,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有两种,即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
1.合格制,即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为合格申请人。
2.有限数量制,是指对合格申请人再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规定的限制数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有限数量制是资格预审的方法之一,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应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程序,明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多少个,并应明确第多少名得分相同时的处理办法。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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