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文件对于投标人来说,一般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括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等,三体系,诉讼仲裁情况,在建或竣工工程,等其他招标人要求的一些资料。主要是为了核实审查投标人是否有投标资格,是否具有承接工程的能力。
具体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可以参考下面这些分类: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表4-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表4-2申请人组织结构框图
表4-3拟委任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
表4-4拟委任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表4-5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其他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第一、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第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第三、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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