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可以,招投标法有规定: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
原因有以下三点:
1、为了确保招标行为的合法性和招标活动顺利进行,招标人有必要掌握招标文件收受人的情况
根据《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招标规程由一系列的活动组成,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召开标前答疑会、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等等。而为了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法律法规对招标人组织这些活动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2、为了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招标文件只能从规定的途径获取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标前招标采购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按照上述规定,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信息属于应当依法保密的内容。法律法规这样规定,是为了杜绝给投标人串通投标。因此,要求潜在投标人只能从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正当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可以有效地防止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信息,这是确保招标活动合法性和公平性的内在要求
3、招标文件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决定了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也应采取严肃的态度
招标文件的目的是明确招标意向,它是招标人采购需求的全面体现,是招标人组织开展招标活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并投标,评标委员会评标的准则和依据,是订立合同的重要依据,是质疑、投诉等争议处理的基础,整个招标采购活动都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而展开的,招标文件可以说是整个招标采购活动的纲领
综上所述,这样做既符合法律法规的间接性规定和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活动的客观要求和操作惯例,同时也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任何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
想要在有限的条件下做出更多适合项目的标书,小编在这推荐大家先学会筛选合适的项目,大家可以根据以下项目评判该招标是否合适自己:
1、看标书的时间
如果标书购买时间的周期比较赶,比如:一周以内,需要加班加点赶制才能完成,很可能是已经内定,走流程的,大家谨慎参与。
2、看招标参数和评分标准
招标文件中参数和评分标准才是核心,拿到招标文件之后,首先看标书中对于供应商资质以及产品的参数要求,如果有明显的倾向性,比如上文中提到的:直接或隐晦的指定特定品牌和厂家,这种大概率是已经有内定对象了。
相反,如果招标文件里面要求的资质、产品参数以及评分标准都很广泛,没有太多的限制。这种即使甲方有意向公司,对结果影响也有限。这类型的标就可以去抢,只要价格、服务、产品有优势,再加上一点运气,中标可能性还是挺大的。
3、看招标方以往项目的合作方
通过查看招标方以往项目的合作方,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其是否有固定的合作企业。如果以往项目百分之80为同一家供应商中标,那内定的可能性较大。如果以往招标方项目的中标人并不固定,中标企业比较分散,则可以抢一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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