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服务的通知
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机构、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质量推进“天府交易”建设
(一)开展信息系统清理。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各中心”)要按照“天府交易”部署,结合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摸底评估工作安排,全面梳理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等情况,形成交易信息系统“保留沿用、整合归并、淘汰停用”三张清单。
(二)配合做好建设准备。各中心拟直接使用“天府交易”子系统的,须全面梳理可利旧的硬件设备,制定系统停运和数据迁移方案;根据本地部署要求,准备储存设备、云资源、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硬件资源。拟保留使用自建系统的,须严格按照统一数据和技术标准,按期完成接口改造、测试等系统对接准备工作。同时,在尊重和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参与主体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收集、整理本地区优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有关政策文件及制度规定,配合做好“天府交易”大模型训练和知识库建设工作。
二、创新评标服务机制
(三)服务保障评定分离。各中心要严格按照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有关要求,加强评定分离业务指导,及时修订相关服务指南,建立完善评定分离服务保障机制,按要求做好定标场地配备、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升级等支撑保障工作,并做好定标过程音视频资料存证及移交,确保现场服务保障到位。
(四)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的,原则上优先使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2025年12月底前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市辖区及成都市区县市分中心)提供不低于工位总数的30%,2026年6月底前提供不低于工位总数的50%用于远程异地评标。加强现场保障和秩序维护,做好主场、副场音视频资料存证及移交。积极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推动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
(五)推广运用评标新技术。各中心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开展投标人资格、业绩、信用等客观量化评审以及人工智能辅助评审,及时按照行业部门制定修订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完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升级改造,推动评审专家客观、公正、独立开展工作,进一步减少评标环节人为干扰,提高评标质效。逐步推行专家劳务报酬在线支付。
三、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
(六)集中公开法规政策。各中心要及时收集、汇总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本地出台、更新的招标投标政策文件、解读、制度规定、问题答疑及典型案例等,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市(州)分站点、单位门户网站等渠道,设立专栏分类公开,并提供政策检索、查阅等便捷服务,确保法规政策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七)推行全过程信息公开。各中心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全面公开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推动开展招标计划发布、招标文件公示、中标候选人及中(定)标结果公示、合同(变更)公示、履约信息公布等招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并优化信息查询方式,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获取各类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