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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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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文: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服务
2025-12-17 16:23:20           点击数:

  (八)集中公告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公告有关要求,省中心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设置曝光台,配合各地各级行政监督部门集中曝光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因存在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限制从业,或因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犯罪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各市(州)分站点同步展示曝光信息。

  (九)汇聚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信息。各中心要积极配合各级国有国资监管部门推进企业招标采购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本地区国有企业使用已接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标采购活动;推动系统互联互通,建立数据对接协作机制,明确数据共享的范围、格式、频率及安全等内容与标准,实现本地区国有企业采购招标需求发布、供应商响应、成交等交易信息统一汇聚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各市(州)分站点,并推送至省平台。

四、强化辅助监管职能

  (十)加强主体身份核验。各中心要严格招标人评标代表身份核验,招标人代表选派原则上应当选择本单位人员,对确需委托外部专家的,应书面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委托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应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严格核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身份,防止项目“转代理”。

  (十一)发挥第一现场优势。各中心要强化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见证服务工作,真实、完整记录和保存相关音视频及全流程电子数据。对现场发现的不良、负面、违法违规等异常行为,及时依法制止、纠正、记录、移送。积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招标投标异常行为在线监测、预警,深化投诉、信访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协调机制。

  (十二)深化交易数据分析。各中心要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数据汇聚优势,建立健全常态化数据分析机制,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围串标预警等方面的有效应用,为本地区各行政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研判经济形势等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五、优化招标投标服务

  (十三)加强平台管理。各中心要进一步简化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全面清理不必要的登记、备案、验证等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持续优化项目登记、信息公示、开标服务、专家抽取、评标管理、档案保存等关键环节服务规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提升交易便利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登记报告等制度,严肃整治工作人员怠于维护场内秩序、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十四)规范服务收费。各中心要对接入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个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工具软件的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举报渠道进行全面清理并统一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适时对本级和下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信息系统运维单位的服务收费开展检查评估,及时纠正质价不符、只收费不服务、价外加价等行为。

  (十五)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各中心要全面推广应用投标保函(单),引入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提供招标投标担保服务,禁止为参与主体指定金融服务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基于交易合同、应付款项等设计金融产品,帮助缓解中标人资金压力。

  六、防控招标投标服务风险

  (十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各中心要研究完善招标投标服务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专家抽取、评标秩序维护、保证金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等高风险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严格保密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评标专家抽取、评标结果复核等关键环节信息。制定应对网络中断、设备故障、专家突发疾病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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