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会工作满8年的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
3.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审计、经济、统计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精通财会业务;
4.熟悉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相关政策法规;
5.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愿意并能够以独立身份承担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审工作;
6.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未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
7.浙江省财政厅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