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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 住建部:“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关键岗位必须“人证合一”!严查挂靠、围标串标!
2024-04-19 18:03:20           点击数:

  2024年底前,建成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台”。

  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等问题的地区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

新政 | 住建部:“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关键岗位必须“人证合一”!严查挂靠、围标串标!

  截至目前,住建部发布多份关于施工安全生产和危大工程等方面内容,小编进行了汇总,点击可查看全部(部分内容可下载)。

  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住建部关于施工安全方面

  规范、手册、图册、指南

  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画册版和文字版

  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

  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画册(2022版)》

  住建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培训课程》基坑、起重机械、高坠等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

  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导则》

  危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令第37号公布,第47号修正)

  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

  住建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城市管理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针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相对指标显著下降。

  二、主要任务NO.1

  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

  1.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2.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我部将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指导各地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实现“精准拆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建成整改措施具体化、效果可视化的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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