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为目的,多种评标办法并行,进一步体现招标人自主权。新的施工评标办法针对不同规模的项目,在前期调研了解全区招投标项目的基础上,规定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控制价超过2000万元(含)、专业承包工程招标控制价超过800万元(含)的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在此范围以内的项目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同时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项目,适用于定性评审法。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来选择适用的评标办法,在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的同时,进一步体现招标人的自主权。
(四)以加强与厅相关处室沟通协作为出发点,评审因素中融入业务处室相关工作,和招投标有效关联,在招投标监管联动工作中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结合各处室行业管理特点,在先后两次征求厅相关处室意见的基础上,一是将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职称、数量纳入评审加分,在推进“两场联动”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力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二是将智慧工地应用纳入评审加分,进一步促进我区智慧工地建设。
(五)以提高评标效率规范专家评标行为为目标,技术标设置不同评审方式、量化评审因素,为标后监管奠定扎实基础。当前评标过程中技术标均为定性评审,虽技术标占整体分值权重不高,但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为解决此类问题,新的办法技术标评审设置两种方式,分别为合格制和计分制,针对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以下、专业承包招标控制价在1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方式;在此范围以外的项目两种方式均可采用,由招标人确定。对于技术标计分制的方式,量化评审因素,对每一个评分点均进行了详细说明,在提高评标专家评审效率的同时也便于招投标监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核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