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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启公告送达方式
2023-01-12 15:40:21           点击数:
第九十三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四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实践中,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主要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为主。第一千七百五十七号、第一千七百五十八号两则公告中,财政部分别采用了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三种方式。其中,公告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采用这种方式,实属无奈之举。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确,“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附2则信息公告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七百五十七号)
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1PHE35):
本机关在依法对“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升级数据交换(安全接入)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C-HGX210760)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1688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责令你公司就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整改报告。
本机关此前采用邮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库法〔2022〕302号,以下称决定书),但多次邮寄均因拒收或无法联系收件人被退回。后本机关派员至你公司《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地址,将决定书留置该处。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决定书,如你公司已收到本机关留置的决定书,请将送达回证寄回,否则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你公司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财政部国库司
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
财政部
2023年1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七百五十八号)
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1PHE35):
本机关在依法对“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超融合计算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HGX210846)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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