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综合评分法)明确,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评标报告方面,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同时,对于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等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最低评标价法)强调,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资格审查方面,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信息核查方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