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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7条硬核举措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
2022-06-24 14:59:34           点击数: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七大点、27小项工作要求,其中明确,政府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比例要提高至45%。

《意见》围绕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财政部门五大政府采购参与主体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两大改革领域,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重在解决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代理机构执业规范、规范采购专家评审行为、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财政部门监管能力等七项问题。

在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意见》明确,采购人要积极采取预留份额、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等措施,落实支持绿色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政府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比例要提高至45%,非预留份额采购标包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工程5%)顶格优惠。要严把进口产品采购审核关,相关项目采购不得排斥国内同类产品参与竞争。

《意见》强调加快专家职能转型。充分发挥专家专业咨询作用,逐步实现从项目评审向提供专业建议的职能转变。采购人可邀请专家参与拟定需求标准、技术解决方案和采购实施方案,参与项目质量和服务能力的履约评价,发挥专家的专业支撑作用。

此外,《意见》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采购的新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和业务素质能力。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践行“严真细实快”要求,着力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战斗力强的政府采购队伍。

来源|由“中国招标”编辑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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