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重要“隐蔽工程”必须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每个重要“隐蔽工程”作业面不少于2个监控。
2、对于水泥土搅拌桩项目,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深层自动监控设备、监控平台、水泥浆自动拌和设备、水泥计量设备等,对水泥土搅拌桩的深度、水泥用量等进行实时监控。
3、对重要的“隐蔽工程”原材料必须单独建立使用台账,进场原材料单独存取,材料仓库单独设置视频监控,24小时进行视频监控。
4、监理单位对重要“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旁站监管并同步录制视频。
5、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考勤,每月上岗率不足80%的项目负责人、每月上岗率不足26%总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诚信扣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依法暂停其执业资格。
6、要求投标单位法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重要“隐蔽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措施、质量保证及承诺,并作为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
7、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项目和人员,进行不良行为记录、诚信扣分,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
8、对核实存在偷工减料等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项目全面停工整顿,招标人依法拒绝责任单位在本地区投标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文系广东省建筑管理整理
转载务必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编辑:度川管理研究部
附原文: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隐蔽工程”监管做到法治引领、有据可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6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吸取“7·15”事故的惨痛教训,确保“隐蔽工程”监管做到法治引领、有据可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通过“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可视化、信息化措施,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为珠海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全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施工全过程执行视频监控并加装实时计量监控设备
(一)重要“隐蔽工程”必须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每个重要“隐蔽工程”作业面不少于2个监控。隧道工程项目须按照挖掘进度设置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洞内作业监控到位。视频资料每周刻录光盘上交建设单位长期保存,随施工资料一并归档。对市政、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每半个月采用无人机航拍生成正射影像图,并上交建设单位长期保存,建设、监理单位应通过航拍图片核实项目隐蔽工程实施、措施费用落实等情况。(责任单位: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