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健全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切实防范和降低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投诉举报事项认真核实、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估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规定》的宣贯工作,使市场主体和行业管理人员准确理解掌握《规定》内容。要加强对《规定》实施效果的跟踪监测,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切实维护好从业企业的合法权益,重要情况及时报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公路〔2018〕102号)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9日
在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通知》提出,强化重点事项监管,加强对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大型码头、大型通航建筑物等项目的监督检查,适当提高检查频次,加强对出借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弄虚作假进行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串标或者围标、分包或者转包监理工作、弄虚作假故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在重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等严重不良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