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是招标人(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人自己内部文件的顺序编制的文件号。一般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它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进行命名的一种方式。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编码和排列,便于归档和管理。
相关法律规定:“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每个招标项目对应一个招标编号,每个招标项目可以划分为一个或多个标段。最小的投标人是一个标段,当然也有可能是多个标段投标。标段也叫包,标段号也叫包号。
招标文件按其功能可分为三部分: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的一般要求和招标活动的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活动的各方具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的各项要求,不仅是招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和分析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参考资料,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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