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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 国家发改委发文:这些项目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2024-12-27 17:48:27           点击数:
不得仅适用于个别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外,不得针对具体项目设定任何保底安排,不得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对具体项目作出保底约定或承诺

三、合理使用特许经营模式

要准确把握PPP新机制定位,不应强制规定特定领域和范围必须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对具有一定投资回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充分论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决策是否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要鼓励特许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鼓励特许经营者充分挖掘项目市场价值,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提升项目投资收益。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四、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

严格按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要求,推动有关特许经营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吸引民营企业参与。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充分论证采取其他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不得规避项目管理经验、专业运营能力、企业综合实力、信用评级状况等设定的评审条件,将标的物总价作为唯一标准选择特许经营者要将项目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特许经营期限等作为选择特许经营者的重要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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