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行“一代理一评价”
1、推动“一代理一评价”落地。上线试运行省行政监督平台“一代理一评价”功能。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进场交易项目实施“一代理一评价”,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扣分,做到“应评尽评”。住建部门可使用“规范化考评”结果作为“一代理一评价”结果。实现省行政监督平台、省住建厅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与省代理机构系统对接,将评价结果归集至省代理机构系统公示。(省发展改革委、省交易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负责,9月底前)
2、充分发挥现场管理作用。将交易中心“一代理一评价”扣分建议及证据纳入交易中心向行政监督部门移送问题线索范围,通过行政监督平台推送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省交易中心按照《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明确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交易现场行为”扣分情形,开发“交易现场行为”扣分录入功能,扣分结果归集至省代理机构系统公示。各交易中心要按规定对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进行移送,对存在“交易现场行为”扣分情形的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予以扣分。(省交易中心牵头,各交易中心负责,9月底前)
3、组织开展实施情况抽查。依托行政监督平台,组织开展行政监督部门“一代理一评价”实施情况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省级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行业(领域)落实,12月底前)
(四)逐步开展信用评价
按照《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归集信用评价所需数据,通过计算机自动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打分及等级评定,在省代理机构系统、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有关网站公示信用评价结果。鼓励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易中心、各省级行政监督部门配合,12月底前试运行)
(五)开展优秀服务案例征集
面向全省,征集一批尽心服务发展大局、热心服务招标业主、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招标代理机构优秀案例,经有关行业省级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后,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传播推广,突出正面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各交易中心共同开展,12月底前)
(六)开展监管政策宣传解读
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公益培训,通过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各行政监督部门官方网站、协会网站等广泛发布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政策解读,提高机构和人员合规履职意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各交易中心共同开展,12月底前)
三、组织实施
全省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治理行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开展,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各交易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具体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明确本单位责任处室、责任人,于8月20日前报送至本级发改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定期调度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省领导报告。
联系电话:0731-89991625
邮 箱:hunanzbtb@163.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