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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 开展全省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治理行动 !全面推行“一代理一评价”!
2024-09-06 16:52:35           点击数:

 新政 | 开展全省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治理行动 !全面推行“一代理一评价”! 近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与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治理行动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24〕666号),在湖南省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治理行动。

  此次规范治理行动的目标是推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落地,实现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双重监管,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行动提出六项主要任务,包括研究制定负面行为清单、严格落实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制、全面推行“一代理一评价”、逐步开展信用评价、开展优秀服务案例征集、开展监管政策宣传解读。

  规范治理行动由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和各交易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计划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我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制度全面落地运行,从而有效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环境。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全省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治理行动的通知

  湘发改法规〔2024〕66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及核查,抓实代理机构‘一代理一评价’与信用评价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巩固我省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健全完善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监管体系,实现全过程监管,促进招标投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组织开展全省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治理行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规〔2023〕99号)、《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湘发改法规规〔2023〕100号)落实落地,完善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制度,转变监管方式,实现机构与个人双重监管。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研究制定负面行为清单

  对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研究分析,印发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负面行为清单,对代理机构及人员进行提醒告诫,强化底线约束,促进代理机构依法合规履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联合印发,12月底前)

  (二)严格落实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制

  1、组织开展信息核查。组织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信息核查工作,对代理机构及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核查,确保系统内登记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开展,9月底前)

  2、列明项目负责人信息。各省级行政监督部门对本行业招标文件范本进行自查,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等位置未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应补充相关内容并应用。(各省级行政监督部门、省交易中心,9月底前)

  3、关联绑定项目负责人。代理机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项目进场时,必须填写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系统自动调用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代理机构系统)中的登记信息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将招标项目与项目负责人关联绑定。省交易中心负责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增设项目负责人功能栏并开发校验功能。住建部门监管项目按照当前模式,从住建云平台推送项目招标代理信息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交易中心,9月底前)

  4、实行现场身份核验。在开标评标等环节,交易中心应当对代理机构人员身份进行核验,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到达现场的,或者由非项目组成员办理业务的,交易中心应当将相关信息推送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各交易中心,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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