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信用分2分;依法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并将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转包案
2022年9月,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线索,反映太原市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高品质公交和非机动交通提升改造工程中涉嫌转包,涉及金额15800万元。经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太原市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对该公司处人民币79万元罚款。
扣除信用分2分;依法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并将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及纪检监察机关。
4.2家公司串通投标案
2022年7月,江西省思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湾里管理局乡村振兴示范村(共同富裕样板村)项目投标中,其投标文件技术标目录注明有“陪标”字样,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2084.16万元。2022年8月,经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调查核实,江西省思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宜春市盛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对2家公司各处16.67万元罚款,对该两家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各处人民币1.33万元罚款。
依据相关规定,扣除信用分各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依法不予批准该两家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5.转包案
2022年7月,吉安市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线索,反映安徽四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永丰县城北小学建设工程中涉嫌转包,涉及金额6363.82万元。经吉安市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安徽四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对该公司处人民币37万元罚款。扣除信用分2分;依法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并将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6.出借资质案
2021年4月,赣州市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景德镇杰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同意王某琴以其名义承包赣江源自然保护区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涉嫌出借资质,涉及金额481.96万元。经赣州市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景德镇杰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借资质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对该公司处人民币9.64万元罚款。扣除信用分2分;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依法不予批准该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7.串通投标案
2022年10月,江西东X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弘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新干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大洋洲水厂改建工程项目投标中,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612.02万元。2022年10月,经吉安市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东X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弘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