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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通报9人“挂证”!撤销8人一级建造师注册!
2023-03-16 16:49:54           点击数:

陈某:

经调查核实,2021年2月你在湖北福星惠誉江汉置业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在山东德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并送达给你,你于2022年12月3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督撤字〔2023〕15号

曾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广东骏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昊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润阳(河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2〕22号),你于2022年12月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督撤字〔2023〕16号

李某良:

经调查核实,你在漯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北京中元聚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田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奥富华(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科瑞特(北京)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2〕35号),你于2022年12月2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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