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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隧道工程严格限定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
2023-03-16 16:13:39           点击数:

三、健全制度体系

(四)完善法规标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明确EPC、BOT、PPP、代建及其他模式下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构建以建设单位为主导、以施工单位为主体、以施工现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研究制定隧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规定和从业规范,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加强软岩大变形、复合地层、高地应力、高地温、富水、高瓦斯、高寒高海拔、穿越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等复杂地质环境条件公路、铁路等隧道安全标准制修订。加快制定完善隧道施工风险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五)建立合理工期和造价保障机制。指导建设单位依法改进评标方法,严格限定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合理界定成本价格,解决低质低价中标带来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对技术风险高、施工难度大的隧道工程项目,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要从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角度,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及每个阶段所需的合理时间,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类问题。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调整工期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优化施工组织,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六)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施工现场建立隧道关键工序或工序调整施工前核查验收制度,落实关键工序施工前的参建各方审查责任。建立健全施工方案落实监督和纠正机制,强化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对作业班组的穿透式管理,严格施工现场监理监督检查,防止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两张皮”。依法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安全风险管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管控行为。严格控制进洞人员数量和洞内高危点位人员数量,严防人员聚集增大事故风险。

(七)优化分包安全管理手段。鼓励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分包单位“红名单”“黑名单”,加强对进场施工分包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核,杜绝无资质队伍和无上岗能力的人员进场施工。将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队伍纳入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标准。对于特长隧道、特大断面隧道以及地质条件复杂隧道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采取更加严格措施强化分包单位选择和现场作业管理。

四、提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八)加强勘察设计源头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确保地质、水文等勘察成果真实准确,隧道断面、支护措施和设计概算等科学合理,从勘察设计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防止因勘察工作错误或设计不合理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高风险隧道应开展专项安全设计和综合风险评估,确定合理工期指标、设计充分辅助措施、科学制定施工工期,实施过程中做好超前地质预报,突水突泥等风险区段应严格落实有疑必探、先探后挖、不探不挖。加强施工现场勘察、设计单位配合,强化动态设计,关键节点施工前参与检查和验收,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后评估,对揭示地质条件与勘察设计不符的,动态调整开挖方案、支护参数、辅助设施、施工资源等综合风险应对措施。

(九)严格施工现场重大风险管控。严格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风险工点管理清单。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流程,规范施工工序管理,按照方案开展交底、施工和验收工作,落实锚喷支护施作的质量和及时性、控制施工步距和开挖循环进尺、强化监控量测反馈预警等措施规定。严格落实方案变更论证审查程序,严防通过“设计优化”“工艺变更”“材料替代”等形式降低标准,增大安全风险。强化进洞施工人员管控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作业人员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知识的培训教育,以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超前处理、钻孔、爆破、找顶、支护、衬砌、动火、铺轨等关键作业工序,监理人员应加强监督,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督。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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