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2023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落地。将贯彻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与“万人助万企”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政策措施精准直达企业、强力护航项目、高效赋能产业、温暖惠及民生、兜牢安全底线。省发展改革委要按照“落地有节点、进度有形象、质量可核查”要求,建立政策措施落实跟踪评估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政策纳入免申即享清单,加大调度力度,加密调度频次,尽快尽早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其中,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3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