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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丨启动第二批政采数字化共建共享改革试点
2022-09-23 16:27:20           点击数: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发文明确,第一批政府采购数字化共建共享改革试点项目已总体建设完成,其中3个项目将于9月25日起在全省推广共享,同时启动第二批10个改革试点项目。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1年以来,第一批政府采购数字化共建共享改革试点项目已总体建设完成,其中台州市牵头试点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衢州市牵头试点的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及数据应用管理、台州市路桥区牵头试点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管理等3个项目运行稳定,功能相对完善,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9月25日起在全省推广共享。牵头试点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同,及时解决推广应用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持续推进迭代升级;如涉及功能重大调整的,应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除上述3个推广项目外,其他试点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功能,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全省推广共享。同时,各试点牵头单位应认真总结经验,加快形成试点项目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

《通知》还提出,要持续创新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强化预警预测和战略支撑能力建设,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和项目申报等情况,省级统筹规划第二批试点项目10个,分别为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掌上办应用管理、监管图谱应用管理、绿色建材应用管理、营商环境评价管理、远程异地开评标管理、钱塘共富馆建设管理、富春山居品牌馆建设管理、履约验收管理、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管理。这10个项目分别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财政局、湖州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各试点牵头单位要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区域影响力的改革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力争在2022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该项工作纳入全省财政管理绩效考评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指标因素。

浙江省财政厅还强调,要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改革创新、数据赋能、整体协同、安全可控,坚持顶层设计、迭代升级、试点引领、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浙江省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先发优势和基层治理创新优势,聚力提升财政管理智慧化水平,重塑财政核心数据能力输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大数据算力基础设施,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政府采购管理更加公平高效、服务更加普惠便利、监管更加精准有力,支撑财政核心业务管理能力循环迭代、治理能力变革跃升,以实战实效助力推进“两个先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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