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招标代理机构会员企业中开展2022年第二次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招协[2022]042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发改经体﹝2016﹞26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推进招标投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招标投标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经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中招协”)第二届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继续在招标代理机构会员中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参评企业范围
具有招标代理业务的中招协会员企业自愿参加。
二、参评企业条件
参评会员企业原则上应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三年(含)以上并具有三年以上稳定的经营记录。
三、参评企业申报
为方便参评企业申报,此次申报全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参评企业登录中招协官网(http://www.ctba.org.cn),进入 “招标投标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可采用两种方式登录申报系统:1、打开电子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详见用户指南);2、采用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并登录。根据提示填报信息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信用评价工作组织
中招协根据参评企业申报材料,按照《中国招标投标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见附件一)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标准》(见附件二),组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国资委)商业信用中心及有关行业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评价。
五、信用评价结果宣传与应用
中招协为参评企业颁发信用评价证书及标牌,有效期为3年。信用评价结果在中招协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管理》杂志、商业信用中心官网、“国有企业采购供应信用管理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服务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宣传。
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及以上的参评企业,可免费使用商业信用中心为中招协开通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对投标人和供应商企业的基础信用信息(含非企业法人在编办、民政等部门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诉讼被执行信息、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全貌风险信用信息;投标人、供应商授权后的发票和业绩信息比对验证等事项进行实时查询、验证。
信用评价结果可在企业承接业务、企业宣传中使用;可作为行政机关和有关行业自律组织监督管理、周期性检验和表彰等工作的参考依据;市场主体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将本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对于信用状况好的参评企业,中招协优先向有关部门、单位推荐。
六、相关事项
(一)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日24:00,在截止日前可对填报资料进行修改。申报截止日后,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
(二)参评企业要认真阅读附件一、附件二。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信息,确保所提交的数据、资料和证明材料等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三)已取得信用等级机构期满之前3个月可自愿参加复评。
(四)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 勇 陈金珍 董晓虹
电 话:010-88653359/62/29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010-88653362
附件一:中国招标投标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