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税费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2年上半年部分税费。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出台多项对纳税人顶格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着力加大减负纾困力度。一是出台自2022—2024年对广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顶格减半征收资源税等“六税两费”。二是自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属期),对广西所有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