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有价 为交易护航

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

最新资讯
行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政策
陕西|工程项目所有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发包招标
2022-06-23 17:20:12           点击数: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招标人)在对工程项目招标发包时,应将工程项目所有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发包招标。专业工程暂时无法编制工程量清单价格不确定的,以暂估价形式记取。

建设单位(招标人)开展招标活动时,不得设置与招标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不合理条件或加分条款,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市场主体对招标行为和招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建设单位(招标人)须及时受理并认真进行实质性回复。

《通知》明确,资格评审阶段在对工程业绩、获奖进行评分时,业绩规模、获奖级别应与招标工程项目实际规模相匹配,不得设置超工程规模过高要求,以及限制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工程业绩和奖项。

《通知》还要求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确因重病或重伤(甲级以上医院证明)、辞职或调离中标单位(社保转出证明)、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招标人认为不称职或被停职、开除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需要更换的,中标单位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有关规定,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中标单位应在招标人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人员信息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接受我省建设工程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来源|由“中国招标”编辑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


免责声明:凡本⽹站转载的所有的⽂章、图⽚、⾳频视频⽂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所有,本站采⽤的⾮本站原创⽂章及图⽚等内容⽆法⼀⼀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所选内容的⽂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供⼤家浏览,或不应⽆偿使⽤,请及时⽤电⼦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400-052-0013
闽ICP备18023465号闽公网安备350105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