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强调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制定本方案。
《方案》规划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在优化项目实施流程方面,《方案》要求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方案》还围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概括起来是“183”行动。
“1”是制定一个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乡村规划是乡村建设的施工图,只有有了规划,乡村建设才有章法、有规矩。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
“8”是实施八大工程,加强农村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稳妥有序推进道路、供水、能源、物流、信息化、综合服务、农房、农村人居环境八个方面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方面,重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农房方面,重点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3”是健全三个体系,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来源|由“中国招标”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