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创新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新型体制机制,构建“1+3”“机器管招投标”系统,试点推行“评定分离”,进一步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助力自贸港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省招投标实际,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附件1)和《“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导则》(附件2)。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和《“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导则》进行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于5月3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厅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
2.《“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导则》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