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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2022-04-27 11:51:02           点击数:

据南昌市发改委消息,南昌市将聚焦招标投标领域假招标、假投标、假评标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服务高效的市场环境。

据悉,行动按照“统一部署,行业对口,分级负责”的原则,整个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全面自查(6月30日前完成)、随机抽查(7月至8月)、重点核查(9月至10月)、全面总结(11月底前)。经认真梳理,锁定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平台等27种违法违规情形作为此次治理重点环节。

原文

南昌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方案

按照《江西省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如下:

一、建立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成立南昌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市发改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

组长:欧阳龙    市发改委分管领导

成员:李  季    市发改委公管科负责人

    王  斌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巢燕婷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科长               

    胡  巍    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兼招标投标监督大队大队长

    吴国华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监管科科长

    万洪程    市水利局规建科科长

    凌  欣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一级主任科员

    应卫红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科长

(二)责任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统筹指导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定期调度,动态协调,汇总上报自查整改和随机抽查情况,总结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行业专项治理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及市本级项目的治理落实。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指导本地区专项治理落实工作,其他行政监督部门(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抓好本行业县(区)本级项目的治理落实。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至各级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进行研判和核查。

二、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任务

(一)治理范围。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范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和《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二)治理重点。专项治理工作聚焦招标投标领域假招标、假投标、假评标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和打击各类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27类违法违规行为。27类违法违规行为详见附件1《江西省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三)方法步骤。专项治理行动分为全面自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全面总结四个工作阶段。同时,专项治理行动期间要畅通招标投标投诉举报渠道,4月20日前,在市级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专项治理线索统一征集邮箱ncsggb@163.com。相关部门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落实工作各阶段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南昌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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